评标结果公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汪博文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东西湖大道2709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招标七部) | 联系人 | 曹文芳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 | ||
行政监督部门 | 武汉市东西湖区水务和湖泊局 | 联系人 | /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吴大道 1317 号 | ||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 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 | 联系人 | /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汉市东西湖区七雄路 111 号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