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至伊吾(苇子峡至G335段)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4年9月20日,伊吾县交通运输局建设《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至伊吾(苇子******有限公司,在确定单位后7日内,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特此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至伊吾(苇子峡至G335段)公路建设项目
项目选址:项目厂址位于,哈密市伊吾县苇子峡乡、吐葫芦乡,项目起点地理坐标:东经94°51′42.73″,北纬43°28′9.61″,终点地理坐标:东经94°52′19.57″,北纬43°15′31.69″。
项目概要:本工程总投资17.8249亿元,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一级公路31.232公里及配套设施。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伊吾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赵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伊吾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