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吨洁净型煤(一期)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吨洁净型煤(一期)技改项目
******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本技改项目在洁净型煤生产线新增破碎、筛分工序,新增破碎筛分工序所需破碎机、筛分机等设备。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2日-2024年4月22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